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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学校对班主任安全工作的要求
 2.学校对处室、年级负责人安全工作的要求
 3.桓台一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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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学校对处室、年级负责人安全工作的要求

主任是处室、年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履行以下职责:
 1、对所属教职工、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常识教育,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,认真巡视、检查学生的学习、活动、生活和休息的环境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。
 2、凡属重大的集体活动以及学校指定的校务活动、公益劳动,主任必须抓好处室、年级的组织管理工作。
 3、各年级要切实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,严格学生考勤制度,同时做学生工作要讲究方式、方法,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严禁随意停止学生上课。
 4、在处室、年级负责的办公室、教室、宿舍、卫生区等范围内,对损坏的插座、吊扇、日光灯、电教器材、门窗等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,会同学校及时更换和维修。对于发现的其它共性问题,可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,提出整改建议。
 5、不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在校外的各种教职工、学生团体活动。
 6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,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,一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批准,三天以内由教育处批准,三天以上由学校批准。如果不执行上述规定,若发生学生安全问题,要严肃追究准假人的责任。


 7、所分管的年级班内要有饮食卫生的年级监督制度,要有突发病发生后的应急办法,要有控制打架和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。
 8、所分管的年级内发生各种突发事件、事故,主任必须尽快赶到现场,了解情况,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。
 9、组织抓好所管处室、年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演练,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,提高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。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,认真抓好对各种火险隐患的查处工作。
 10、做好对各种机动车辆的年审、保养、维护工作,抓好对司机的安全责任教育,严格执行派车、用车规定。
 11、全力抓好宿舍管理工作,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坚持定岗检查,年级值班主任、值班教师要做好所属年级宿舍的检查工作。
 12、各处室年级主任要认真组织督促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财物损失,要依次追究当事人、分管负责人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[内容发表于: 2006-02-22]    [来源:安保处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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